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0日 来源: 研究中心 作者: 孙建东 浏览量: 0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
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是成都市社科联2018年首次批建设的12个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经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批准,《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指南》从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受理工作也同时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匠育人具体实践,推动工匠文化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着力推出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成果,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同时大力服务于地方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
二、申报类别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各高校、科研院校教师和研究人员,课题立项本着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共设三类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自筹课题不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原则上为期1-2年,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原则上为期1年。课题申报人可按照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选题范围拟定课题名称,也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要求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三)申报课题须按照《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项目成果管理
(一)获准立项的《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其中,专著必须公开出版;论文必须被核心期刊收录;调研报告必须有政府采用证明。
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验收成果可以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且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明确注明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资助字样并注明课题立项编号。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和鉴定,评审和鉴定结论由研究中心予以公布。
(四)如项目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必须向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
五、申报材料报送
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以邮寄邮戳为准)。申请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统一寄送到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孙建东
邮 编:611730
电 话:18200402925
电子邮箱:msun01@163.com
附件1: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附件3: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单位申报统计表
成都市工匠文化研究中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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